巨野法院審理一起人格權糾紛案
來源: 作者:胡德光 時間:2022-11-19
本報訊 近日,巨野法院大義法庭審理了一起人格權糾紛案。
王某與李某經人介紹認識,2021年5月雙方訂婚,李某收取王某彩禮款若干。2022年,雙方解除婚約,因彩禮返還問題未能達成協議,王某于2022年5月向法院提起返還彩禮之訴。在訴訟過程中,王某通過其微博發布如下內容:……騙婚拒婚,不返還彩禮……并附有李某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照片,該微博的頭像也是李某的身份證照片。此后,王某在李某公司網站上發帖子,并@多家知名網站。李某所在公司發現輿情后,與李某談話,要求李某妥善處理。為此,李某以王某侵犯人格權為由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要求李某返還彩禮款,維護其合法權益,應當通過訴訟或者民間調解等合法途徑進行。王某在未經李某允許,以原告的頭像作為其微博頭像,在其微博上發表案涉言論,并將李某的身份證信息、學歷信息、工作信息公布于眾,導致李某社會評價降低,其行為侵害了李某的人格權。為此,法院依法判決王某停止侵權行為、向李某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須經法院審核)、支付李某精神損害撫慰金。
承辦法官表示,隨著網絡、自媒體的發展,進一步拓展了公眾的言論空間,但是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也需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約束。本案中,王某本已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又濫用網絡言論自由,以其微博為工具,侵犯他人人格權,給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最終王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菏澤日報記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