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2月23日消息(記者馬喆)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根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在北京重點管理區內養狗需要繳納每年500元的管理服務費。
根據北京養犬的管理規定,在北京東城、西城、朝陽、海淀等城區養狗,第一年要交納一千塊錢的管理費,隨后每年的管理費是500塊錢。但根據有的狗主說,這些錢除了用于疫苗接種的費用和狗證本身的制作成本以外,剩下的用到什么地方大家就不知道了,并且也沒有得到其他的服務和管理。有的養犬戶表示,希望收取了養狗的管理費能夠提供相應的服務,比如在社區比較集中的地方修建公共的狗廁所,或者通過張貼海報等形式宣傳健康正確養狗的觀念等。
對此,記者專門查詢了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里的具體辦法,其中關于費用有一款的規定說,養犬交納的費用是要集中上繳國庫,并且是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養犬管理的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所發生的相關費用都會納入到有關部門預算當中。因此,養狗者所交納的些費用并不是采取的專款專用的形式,而是首先統一進入到國庫,統一進入到這樣一個財政的管理,然后再劃撥到不同部門,比如公安和環衛等不同部門,再進行分別使用。
其實北京市養狗管理個政策一直還存在另外一個爭議,就是在北京能夠飼養什么樣的狗和限制飼養什么類型的狗。按照現行的辦法,在北京主要的城區,也就是重點管理區,不能夠飼養成年體高超過35厘米的大型犬。
對于這一點,有人就曾經提出,北京以狗的身高制定限養標準,是缺乏科學性的。比如拉布拉多犬,它已經被證明屬于性情比較溫和的犬種,并且可以從事導盲等社會工作,但是如果單從身高35厘米標準來進行劃界,拉布拉多犬肯定也會被劃到限養范圍內。同時,有一些狗的體型雖然看起來比較小,但是由于狗本身缺乏安全感,從而經常會在飼養過程中表現出狂吠亂咬的行為,也并不適合在城市樓房包括種密集場所中進行飼養。一些養狗的人也表示,直到目前,對于限養的事情,北京一直處于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況,即便有人私自飼養這種大型犬類,如果大型犬沒有咬人沒有人舉報,也就沒有官方特別強制的禁止飼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