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日,我中心接濟寧疾控中心協查:劉某某于8月29日與無癥狀感染者同乘電梯,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接協查后迅速對其行動軌跡及次密接進行調查,劉某某8月29日、9月1日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無發熱及其他不適,目前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員均已進行管控,為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現將劉某某在我縣部分活動軌跡公告如下:
8月30日:15:51劉某某和老公自駕私家車到達柳林鎮二平冷庫買串,15:58離開。16時到達柳林鎮煙雨渡快遞店取件,16:02取完件離開。16:09到達李樓東村快遞店取件,16:12離開。16:17到達佳佳樂超市取件,16:26取件后返家。
8月31日:14:26劉某某和老公自駕私家車到振偉孕嬰店,14:33離開。14:35到達彩霞理發店理發,14:49離開后返家。
9月1日:9:10劉某某和老公兩人到李樓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后返家。10:25劉某某和老公自駕私家車到振偉孕嬰店調換鞋,10:27離開。10:33兩人到達金果超市,10:48離開后返家。
以上在巨行程劉某某均佩戴口罩。
請在上述時間、地點與該密切接觸者可能有接觸或軌跡交叉的人員,第一時間靜止不動,立即向屬地街道、社區或工作單位報告,并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其他接觸人員3天進行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并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
請廣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謠、不傳謠,積極主動接種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強個人防護意識,規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離,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風、少聚集。市外或市內發生本土病例區縣返回人員請提前向鎮街指揮部報備,配合完成7天居家健康監測。如因隱瞞相關接觸情況、不配合相關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等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巨野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9月3日